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公开征求《基于“三结合”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的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为推动构建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指导在“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下研发的中药新药提出临床专业沟通交流申请,药审中心起草了《基于“三结合”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的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形成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
附件:1. 《基于“三结合”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的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 《基于“三结合”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的沟通交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审中心网站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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