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审评中心《关于取消现行审评程序中提请申请人修定质量标准、说明书事宜的公告》相关工作要求,药品审评中心将于自2010年4月6日起,在药品技术审评程序中取消“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工艺等文件注册申请人修订确认”的工作环节,这些文件的审核修订工作将在品种的审评报告撰写时同步完成。因此,在专业审评阶段如能及时获得注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通过CDE网站提交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工艺等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将会极大缩短审评工作时间,促进审评效率,减少药品研发周期。
近期药品审评中心将加强注册申请人“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工艺等申报资料”电子文档的早期电子提交的指导,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必须进行早期电子提交的注册申请范围:
涉及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和工艺内容制定的各类申请(如生产申请及补充申请),需按要求进行相关资料的早期电子提交。
二、电子提交的时间:
注册申请人需在我中心正式接收注册申请后,通过CDE网站电子提交栏目进行相关资料的电子提交。操作步骤请参照该栏目的提示要求。
三、注意事项及说明:
1、CDE网站电子提交栏目设定的操作程序未发生变化;注册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
2.原则上注册申请人应在早期电子提交时一并提交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工艺等文件;但如质量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和工艺等文件一次提交不全的,对未提交部分或已提交但现发生变更的,提交系统仍允许再次提交。
3.相关资料电子文档的格式均有要求,务请参照中心提供的模板(模板可从CDE网站“电子提交”栏目“下载中心”中进行下载)。需强调的是:因药品审评中心也需要对包装标签文件进行文字内容的审核,故请注册申请人提交可供文字编辑的文档。
感谢广大注册申请人一直以来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如有疑问请您及时与药品审评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68585566-476、480、118。
(转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中心网站www.cde.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