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自2011年3月发布《药品技术审评原则和程序》后,即紧密围绕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科学审评三个重点领域,积极开展规范化体系建设工作,并于2011年10月发布了《药品审评中心审评任务管理规范(试行)》和《药品审评中心技术审评决策路径管理规范(试行)》。
作为《药品技术审评原则和程序》的细化配套制度,2011年12月30日,药品审评中心发布了《药品审评中心专业审评会议管理规范(试行)》、《药品审评中心综合审评合议会议管理规范(试行)》、《药品审评中心药品生产现场检查后的合审会议管理规范(试行)》、《药品审评中心部长联席会议管理规范(试行)》、《药品审评中心与注册申请人沟通会议管理规范(试行)》和《药品审评中心专家咨询会议组织工作程序(试行)》等六个规范及工作程序。
六个规范及工作程序对药品审评中心内部的各级审评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与申请人及外部专家召开的各种沟通、咨询会议等在会议目的、会议内容、会议程序、会议决策体系、会议结论的形成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将对完善和系统构建中心的决策机制及规范化体系、进一步提高中心审评任务管理和审评决策的质量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欢迎业界依据本次公布的六个规范及工作程序对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工作进行监督。
(摘自:CDE网站 201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