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和国家药典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目前已启动中药保健药品种试行标准转正工作。为加快转正工作进度,请相关企业配合国家药典委员会工作,尽快将相关品种质量标准电子版发送至国家药典委员会中药标准处。
(摘自: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 201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