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大厅正常工作秩序,杜绝倒号、卖号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行登记取号制度,每个工作日上午7:30开始安排两名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取号工作,请各申请人予以配合。
(摘自:CFDA网站 201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