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中心化监查统计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2年第11号)
为了促进与指导申办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对中心化监查的实践与应用,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中心化监查统计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于1月18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01-21)
为了促进与指导申办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对中心化监查的实践与应用,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中心化监查统计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于1月18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