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已于2016年3月15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强化平台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义务;二是细化严重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三是明确违法行为的管辖;四是强化调查处理职责;五是细化抽样程序;六是明确了责任约谈的情形;七是强化了法律责任。
(摘自:CFDA网站 2016-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