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管理,根据现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国产和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实际,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5月27日至6月15日期间公开征求意见。
附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019-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