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印发
为加强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工作,确保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指南》,并于2011年5月12日印发。《指南》对化妆品新原料的定义、安全性要求、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要求、审评原则及缩略语进行了明确。
该《指南》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化妆品新原料申报与审评相关规定与本指南不一致的,以本指南为准。
(摘自:SFDA网站 2011-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