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报送国务院。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送国务院的送审稿及说明全文公布,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5年8月20日前反馈意见。
相关链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关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的说明
(摘自:CFDA网站 201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