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审评中心就拟纳入优先审评程序药品注册申请进行公示
来源:
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
发布日期:
2016-07-26
根据总局《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食药监药化管[2016]19号),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优先审评程序的药品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核论证,2016年7月21日,将拟优先审评的药物品种与申请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填写附件《药品注册申请优先审评审批品种异议表》,并反馈中心wuq@cde.org.cn。

(摘自:CDE网站 2016-07-21)


药监信息
现在位置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5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