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顺利实施药用吸入气雾剂行业CFCs淘汰,环境保护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开发了“中国药用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项目”。该项目已于2008年11月通过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项目国内执行机构是中国医药国际交流中心。
根据药用吸入气雾剂CFC淘汰行业计划项目安排,现拟开展中国药用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行业计划《加强在专业人员中的知晓度》项目,相关信息和要求如下:
主要目标是面向国内医药专业人员,在国内的医学、卫生以及药学专业出版物上开辟专栏、发表综述以及发布广告,宣传CFCs淘汰计划以及吸入治疗的相关知识;面向国内医药专业人员,组织呼吸道给药方面的专家、医疗人员、患者以及社会志愿者成立志愿者团队,推广吸入疗法和介绍CFC淘汰计划。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专栏写作
计划在专业出版物上开辟CFCs淘汰专栏及发表综述,并邀请权威专家撰写相关专栏文章。
2. 学术研讨
召开学术研讨会,研讨《药用吸入式气雾剂用豁免全氯氟烃生产和使用管理规定》的发布与实施。
3. 会议展示
在中国药学会的会议上举办展览,以推动中国吸入制剂行业的CFCs淘汰行业计划,并对非CFCs吸入制剂以及新型吸入疗法等进行宣传。
4. 广告宣传
在专业出版物以及网站上投放广告。
为此,拟招聘1家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上述工作,基本要求如下:
1、熟悉CFC-MDI淘汰行业计划,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2、具备制药产业工作经历、高学历背景以及技术创新经历,同时具有研究成果工业化的经验;
3、拥有高学历背景和经验丰富的专业医药技术和管理专家,熟悉药用吸入制剂及应用情况,熟悉MDI 及其应用情况、CFC-MDIs淘汰行业计划、替代策略及进展情况等;
4、拥有具备吸入制剂研发背景的人员;
5、具有专业资质的新闻、影像人员,在公共卫生与医药领域具备丰富的策划、组织专业学术活动、宣传活动经验,以及丰富的制作网站和宣传材料的经验,并与大众传媒及专业媒体具有良好的沟通;
6、拥有国外留学及工作经历的专业人员,具备流畅的外语沟通及写作能力,具有国际交流与活动的组织经历。
请有意投标的单位向以下联系人索取工作大纲和建议书征询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12 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送达至以下地址。投标文件应包括兴趣函、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并加盖公章。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具体内容可咨询如下人员:
联系人:马正,焦若静
电话:86-010-82212871;86-010-82268928
传真:86-010-8221285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B座写字楼1106室
邮编:100082
E-mail:mazheng@ccpie.org; jiao.ruojing@mepfeco.org.cn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